2022年底前梅州各县(市、区)至少建成2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
掌上梅州讯 近日,年底我市印发《梅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《方案》”)。前梅区至
《方案》明确了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(以下简称“婴幼儿”)照护服务发展的州各照护九游工作目标:2020年底前,全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示范效应、县市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少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;2022年底前,不断扩大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覆盖面和普惠范围,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化婴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,幼儿各县(市、服务区)至少各建成2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;2025年底前,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年底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,各县(市、前梅区至区)至少各建成6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。州各照护九游
《方案》指出,县市将加大对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少建支持力度。在社区,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、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,并与住宅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;老城区和已建成的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居住小区,2025年前要通过购置、置换、租赁等方式,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。在农村,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农村服务体系,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、闲置办公场所、闲置校舍等资源,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,支持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。此外,将婴幼儿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,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宣传;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母婴室,营造友好的婴幼儿照护环境。
《方案》强调,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。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政策,拓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应渠道,支持引导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,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,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,招收2至3岁幼儿,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。同时,通过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、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、定期公布机构评估结果、加强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等方式,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行业管理。
《方案》明确,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,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,鼓励校企合作,实施“南粤家政”职业技能培训行动,多途径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。
本报记者:刘巧
编辑:宋一笑
- ·释放高品质睁开单薄信号!增长“百万万工程”奏成果,梅州市8个县(市、区)亮招
- ·2024年高考落幕:崭新开始 无限可能
- ·丹麦等五国当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
- ·最高降近50万头!牧原、大北农、傲农等6家猪企10月出栏量上涨
- ·呵护红树林 共筑绿美广东
- ·一年一度!“水产种业第一展”复原航!第四届中国水产种博会走光争先看
- ·从幼儿园抓起,广州教师深入镇宁“筑牢”教育根基
- ·端午假期首日全国铁路迎来客流高峰,计划加开列车856列
- ·避免随意检查、重复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涉企检查有关要求
- ·决赛来了!清远水头马演出出“魔力音乐会”
- ·做农业“领头雁”,2023湛江村落子青年强人培训行动顺遂开班
- ·25人自发徒步山林被困 海南保亭深夜通报
- ·大国担当!中国国际救援队乘坐运
- ·2023,“年鱼”盛宴又来了
- ·广东林业财富总产值估量超8700亿!
- ·做农业“领头雁”,2023湛江村落子青年强人培训行动顺遂开班